由于国家现阶段没有将电子烟纳入现有烟草制品监督范围,因此电子烟的生产和流通仍基本上处于监管空白中。“1号通告”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线上销售和电子烟广告方面的监管空白,但其实施效果尚待观察。
监管空白造成的风险不仅体现在使用电子烟引起的健康风险,还反映在电子烟市场不平衡引起的产品质量风险。
中国作为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国和出口国,国家密切注意电子烟立法工作,并颁布有关法律法规,以进行全面监督电子烟的有效性,或引入有关电子烟的特殊立法。删除当前无法跟踪的电子烟监视状态。
可以预期的是国家会很快颁布有关电子烟的标准,将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的严格监管体系也是大势所趋。
作为电子烟市场上的各个实体,包括制造商和销售商,应该密切关注电子烟行业的监管状况,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,以避免业务和法律合规性方面的双重风险。